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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為一個人
一個平凡人
一個正常人
一個我想選擇的那種,默默無名又沒有企圖心與上進心的人,

做為這樣一個人,
妳有100%的權利可以無能
100%的權利應該冷漠
100%的權利當然要自私

妳有200%的義務讓自己快樂

而妳300%沒權利做的事,
就是放棄自己的生命,
和放棄妳想要的那種 單純的美好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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